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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科技项目指南
http://www.dreameroffice.com 上海创意园区网   来源:上海浦东新区   2009-11-23 6:38:27

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,进一步推动科技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发展,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考核评价,引导和规范孵化器的发展,提升孵化服务能力,有效降低创业门槛,鼓励创新带动创业,创业带动就业,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环境。根据上海市“十一五”科技发展规划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。

  一、研究目标、内容与研究期限

  1、建设科技创业苗圃项目

  研究目标:进一步降低科技创业门槛,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业服务机构设立“创业苗圃”,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预孵化服务。
  研究内容:“创业苗圃”为科技创业者完善成果(创意)、制订商业计划、准备创业提供免费的公共服务,帮助其将科研成果(创意)转化并创办企业,并对优选科技创业计划通过“创业苗圃”给予扶持。
  研究期限: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

  2、新建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项目

  研究目标:引导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器向专业化、功能化方向发展
  研究内容:鼓励各区县结合区域定位和产业特色,建设科技企业专业孵化器、提升专业孵化服务能力,支持符合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方向的专业孵化功能建设,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,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器。
  研究期限: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

  3、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项目

  研究目标:加快“创业导师”队伍建设,完善为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。
  研究内容: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士,建立为科技创业提供指导的“创业导师”队伍,开设创业培训,提供咨询服务,促进大中型企业与科技创业中小企业的对接与互动,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。依托联络员、辅导员和创业导师三位一体的创业辅导体系,通过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服务机构,组织“创业导师”对科技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指导服务。
  探索深度孵化模式和机制,面向企业需求,引导社会资源共同推进产学研合作,鼓励孵化器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,切实帮助科技创业企业解决技术、资金和市场等瓶颈问题。
  研究期限: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

  二、申请条件

  1、建设科技创业苗圃项目

  (1)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在上一年度孵化器考核评价合格(C级以上)的孵化器。

  (2)申请单位需已具备基本的“创业苗圃”形态,包括物理空间、配备共享服务、创业指导、专业支撑等服务功能,并已有10个以上创业项目入驻,具有明确专业方向定位的优先支持。

  (3)申请单位可按不超过实际入驻创业项目数量25%的比例,推荐已入驻的科技创业项目参加全市统一的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评审。

  (4)有区县政府等额以上的匹配资金优先支持。

  2、新建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项目

  (1)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获得行业认定的孵化器。

  (2)应具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定位,且符合上海市及所在区域的重点发展领域和规划。

  (3)有与申请资金等额以上的区县政府匹配资金。

  3、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项目

  (1)申请单位应是从运行业绩优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。

  (2)申请单位应具有组织创业导师指导服务的经验。

  三、申请方式

  1、申请单位在填写可行性方案的“单位(企业)基本情况表”时,在“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”的一栏内,除填写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外,还必须填写:

  (1)建设科技创业苗圃项目:孵化器基本情况,上一年度的考核评价等级,“创业苗圃”的物理空间、配备共享服务、创业指导、专业支撑等服务功能,入驻科技创业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条件、以及已入驻科技创业项目清单等内容。

  (2)新建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项目:孵化器专业方向、运作模式和启动资金、孵化场地面积、专业服务管理团队、现有孵化服务功能、享受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,孵化器的重点发展领域和规划,目前有无专业技术服务平台、拟新增的专业服务设施等内容。

  (3)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项目:组织全市科技创业导师服务体系的基础条件等内容。

  2、申请单位必须在网上以附件形式(jpg文件格式)上传相关材料:

  (1)建设科技创业苗圃项目:匹配资金说明以及推荐的科技创业计划项目的商务计划书。

  (2)新建科技创业专业孵化器项目:匹配资金说明和拥有相应孵化场地和享受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证明。

  (3)科技创业孵化服务体系项目:已聘任创业导师名单等。
注:匹配资金说明应包括匹配资金单位对合作内容、投入资金数、保证工作条件签署的具体意见等内容,并加盖公章。

四、申请方法

  1、凡符合本项目要求,有意承担课题任务的孵化器均可从“上海科技”网站(http://www.stcsm.gov.cn)上进入“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”,并下载相关表格,《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》(2010年版),按要求认真填写。同时,课题申报时需向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。

2、本专项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9年11月4日,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6日。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,每个工作日上午9:00—下午4:30。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,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,不采用胶圈、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。

  3、网上填报备注:

  (1)登陆“上海科技”网(http://www.stcsm.gov.cn),进入网上办事专栏;

  (2)点击《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》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:

  -【初次填写】转入申报指南页面,点击“专题名称”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(需要设置“项目名称”、“依托单位”、“责任人”、“登录密码”);

  -【继续填写】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、依托单位、责任人、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。

  (3)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。


  五、联系方式

  课题资料送达地址: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

  联系人:王震、张国忠

  联系电话:64515526,6483900-143、113

  市科委高新处 徐毓华 电话:2311248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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